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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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五五”时期,是学校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步伐、实现升格职业本科目标的关键期。为科学谋划2026-2030 年学校发展蓝图,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落实《吉林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密对接交通强国建设及吉林省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的战略需求,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对标进位”三年行动计划和新一轮国、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规划之中,紧扣职业本科办学指标,特别是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核心指标,科学设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与战略举措,研究推出一批关键性、突破性重大工程,编制形成符合新时代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契合学校实际、体现师生意愿的发展规划,为建成职业本科院校筑牢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统领和民主参与相融合

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党委统筹、专班推进、行业参与、师生共建”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方向同频共振。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二)坚持系统谋划与重点突破相统筹

学校十五五规划编制采用“1+7+N”形式,即包括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院级规划。在规划研制过程中要注重统筹衔接,协调好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管理服务等各方面的关系。同时,紧扣学校高质量发展“对标进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新一轮“双高计划”核心任务推进、升格职业本科、迁校等学校重点工作,集中资源在关键领域实现突破,以重点工作的攻坚带动全局,推动学校整体发展水平提升,增强规划编制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兼容性。

(三)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

按照到2030年建成职业本科的战略目标,对标对表,以目标为引领明确发展方向、设定任务举措,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围绕核心目标推进。同时,精准查摆专业结构、师资队伍、科研服务、治理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通过破解瓶颈为实现目标扫清障碍,既紧盯目标、又聚焦问题,推动目标设定与问题解决相互支撑、协同发力。

(四)坚持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

规划重在落实,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新一轮国、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任务的阶段性要求,围绕职业本科办学标准及学校高质量发展核心要素,对规划指标进行科学设计和测算,在定性阐述发展方向、目标定位的基础上,对关键核心指标进行量化设定。既确保规划有清晰的方向引领,又使其具备可衡量、可考核的具体依据。通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的有机结合,实现定性描述与定量数据相互补充、协同支撑,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坚持立足当前和长远战略相协调

深入分析“十五五”时期职业教育内外部环境的新形势、新变化、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明晰我校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既要瞄准国家、区域改革发展的整体战略,科学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也要注重学校目标定位、战略任务、办学特色、发展思路等内容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确保传承与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主要任务

学校十五五规划包括: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简称“总体规划”)、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十五五”专项发展规划(简称“专项规划”见附件1)、各教学院(部)“十五五”发展规划(简称“院级规划”)。

主要任务如下:

(一)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情况总结和“十五五”规划战略重点研制

全面总结学校“十四五”时期各项事业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精准分析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和趋势,特别是职业本科教育的发展动态与评估要求,进一步明晰学校发展层次、类型、定位,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发展战略需求,科学研判影响学校发展的核心问题、重大问题、关键问题,提出“十五五”时期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二)构建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和院级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

1.编制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学校对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发展愿景,具有统领作用,要突出其战略性、指导性和约束性,为专项规划和院级规划提供编制依据。“十五五”时期,学校要对接国家、行业及区域教育发展战略,结合自身高质量发展“对标进位”三年行动计划、新一轮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任务,明确升格职业本科的目标定位,确定新的发展阶段需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科学设定学校核心发展指标,核心指标必须与升格职业本科的关键指标高度契合,并适度超前。形成以战略规划为导向,以规划目标及指标完成度为绩效考核和资源配置调控手段的规划实施机制,切实发挥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落地保障作用。

2.编制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学校总体规划的支撑和保障,是总体规划和院级规划的桥梁和衔接。各专项规划的编制需紧扣学校总体规划的核心目标,衔接各院级规划的实施需求,针对职业本科建设重点领域所涉及的关键任务作为专项规划的建设目标(例如: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需结合职业本科定位、规划专业升级、课程体系重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内容),要强化做实做细各类专项任务和目标举措,制定具体时间节点、清晰的内涵和可计量的成果,突出可量化、可监测、可考核;主要发展指标要进行横纵分解(按责任主体维度和时间维度拆分),使指标可落地、可执行,确保专项规划既能精准支撑学校总体目标的实现,又能为各领域具体工作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南。

3.编制院级规划

院级规划的核心任务是承接学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建设目标,激活院、部办学活力,确保学校顶层设计在基层得到精准落实。院级规划的编制要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特色、师资特点和资源条件,明确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路径,聚焦支撑学校升格职业本科目标和核心专业群建设,打造核心竞争力。要将学校层面的指标细化为本院的可量化任务(必须包含对学校下达的核心指标,特别是升格相关指标的承接方案和量化分解,如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服务、学生培养、校企合作等),围绕核心工作,制定举措,明确实施路径,确定任务推进的时间表、责任分工和资源保障,确保规划可操作、可考核,使院级规划成为学校整体发展的“执行者”,和院级单位未来五年特色发展的“领航图”。

(三)建立健全学校“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机制

1.目标任务分解与责任机制

细化规划建设任务,将规划中的总体目标分解为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各项目标的可量化指标,并建立指标责任清单,明确每项核心指标的校级牵头领导、主责部门和协同部门,确保“远期有方向、近期有抓手”。责任到人到部门,以学校党委为核心,明确各职能部门、院级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党委统筹—部门主责—学院落地”的责任链条。

2.过程监测与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由发展规划办定期收集各部门任务进展数据,分析偏差原因,定期上报学校。对因外部环境变化或内部条件限制导致的任务滞后,启动调整流程,经党委审议后修订任务指标或实施路径,确保规划贴合实际。

3.资源保障与协同联动机制

强化发展规划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导向作用,根据规划任务优先级和完成情况的绩效,统筹分配经费、场地、设备等资源。优先保障升格职业本科核心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资源需求,例如,对双高建设专业群倾斜科研经费,对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优先保障师资和实训基地资源等,避免资源分散或浪费。建立跨部门重大任务(如产教融合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专项工作组制度,针对涉及多部门的任务,由牵头部门召集相关单位定期会商,解决协同中的堵点,确保“一盘棋”推进。

4.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多元化考核体系,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部门和教职工考核,考核指标既包括量化成果(如招生规模、科研立项数),也涵盖质量性成果(如学生满意度、社会声誉提升)。

实行激励与问责并重,对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评优倾斜或绩效奖励;对推进不力、未达标的任务,约谈负责人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责任落实“不打折扣”。

5.监督与反馈机制

发挥学校纪委、审计处的内部监督作用,对规划中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质量进行专项督查,防止违规操作。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通报规划实施情况,通过校园问卷、座谈会等收集师生意见;邀请校友、用人单位、教育专家等外部力量参与评估,及时吸纳合理建议优化实施路径。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学校各职能部门、教辅部门负责人、各教学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议各类规划方案。

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办公室,由分管发展规划办公室的校领导任主任,成员为发展规划办公室全体人员。负责规划的组织、协调、沟通和编制等工作。

(二)成立总体规划、专项规划、院级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分管发展规划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牵头部门会同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人、各院级规划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各专项规划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各专项规划牵头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由参与单位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工作小组名单需要报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院级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由学院的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学院班子成员、骨干教师代表、行企专家等组成,负责院级规划编制工作。工作小组名单需要报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 20256月--20257月中旬)

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下发《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学校“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机构,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起草阶段(20257月中旬--202510月中旬)

系统总结学校“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分析“十五五”期间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行业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明确发展目标、思路、措施,谋划好重大改革举措。各专项规划、院级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于9月底前分别完成“十五五”专项规划、院级规划初稿。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于10月中旬完成学校“十四五”规划总结,形成学校“十五五”总体规划初稿。

(三)论证修订阶段(202510月中旬--202512月初)

组织校内外多层面论证评估,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特别是邀请职业本科教育评估专家和校内相关人员对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院级规划进行论证完善,对规划中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进行逐级分解,完善数据支撑,明确各类规划的具体指标、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的相互衔接,避免各规划层级目标不一致、数据不统一、措施不具体等。针对论证和反馈中发现的问题,经对规划文本进行多轮修订后,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院级规划草案。

(四)审议完善阶段(202512月初--20261月底)

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草案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审议。院级规划经教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和教学院(部)全体教师审议,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院级规划审定稿。

(五)发布实施阶段(20261月底--)

总体规划审定稿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向全校印发、执行。专项规划和院级规划报学校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适时面向全校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谋划与部署,精心组织,专人负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规划编制的过程转化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动力的过程,确保规划方向正确,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二)深化总结研判,力求科学务实。全面回顾“十四五”及以往发展历程,系统总结办学实践中的成效经验与短板不足,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教育领域前沿趋势、国家战略对学校的新要求及自身发展的核心优势与瓶颈问题。将历史经验与未来需求有机结合,为规划目标的设定、路径的选择提供严谨依据,确保规划既立足当下基础,又符合发展规律,具备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三)注重统筹协调,确保编制质量要处理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当前工作与长远发展、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建立规划衔接机制,确保学校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院级规划有机统一,形成规划合力。保证规划质量,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数据关、文字关、体例关。重要节点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规划实施规划编制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让广大师生了解规划内容。将规划目标分解落实到年度重点工作中,具体指标进行年度任务分解。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评估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根据形势变化和发展需要,适时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规划的指导性和实效性。

附件:1.“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

    2.专项规划/院级规划编写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