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发展规划办公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合署办公)
一、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编制学校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学校各单位编制学校专项发展规划和院(部)发展规划。
二、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院(部)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价、调整和验收等过程管理与监控工作。
三、负责实施学校校园规划工作。
四、负贵学校重大项目立项论证、入库、项目库管理及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五、负责研究分析我国职业教育政策形势,及时了解和收集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和热点问题,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六、负责研究、编制学校的综合改革方案,协调、推动综合改革方案的落实。
七、负责学校办学条件达标上报工作。
八、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发挥高教研究服务学校、服务区域的智库功能。
九、负责跟踪、收集整理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改革动态、研究成果、先进经验等,建立数据库,为学校领导、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提供资讯信息服务。
十、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对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重大教育改革构想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理论研究,为学校发展、领导决策提供研究报告、前瞻性咨询建议。负责与上级高等教育学会、 有关教育研究主管部门、高等教育研究领域专家加强业务联系, 举办、承办各种高等教育研究会议、沙龙和讲座,广泛进行校内外学术交流。 十一、面向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与政府、 高校、行业、企业开展合作研究,承担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组织校内人员积极开展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各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的申报、评审和过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
十三、负责吉林省交通智匠学院运行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组建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教育科学研究团队。
十五、负责学校有关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文件、制度、报告的撰写。
十六、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相关法规制度。
十七、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