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科学编制项目规划,统筹项目储备、优化资源,将财政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学校发展重点领域,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厅、教育厅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2026-2028年度财政专项与自有资金项目校内申报的前期摸底和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2026-2028年计划建设的项目申报,用于支撑学校发展、保障办学条件、技术设备的更新与置换,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科研平台及成果转化、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等领域建设。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结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实施”的要求,对标学校当前发展需求,充分酝酿,统筹规划做好2026-2028年度财政专项与自有资金项目的谋划工作。
2.所有申报项目要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预算的合理性,杜绝出现购置设备长期闲置、空间不足保障条件不到位、建而不用等问题。
3.近三年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内容项目或使用同一项目名称申报项目。
✱4.本次申报摸底原则上为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资金额度超过5万元的即可申报,预算申报保持万位整数,可以跨部门联合申报项目。
5.各项目申报单位(部门)应填写《2026-2028年财政专项和自有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
6.项目申报书、绩效表、可行性论证报告、审计或造价咨询报告、维修装饰工程类预算明细清单等材料待正式通知下达后再行上报。
三、工作安排
各项目申报单位(部门)请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2026-2028年财政专项和自有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办公室刘睿老师企业邮箱。
联系人:刘睿,联系电话:17743134939。
附件1 2026-2028年财政专项和自有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